公告公示

中共黔南州委统战部“八五”普法规划

作者:中共黔南州委统战部 日期:2022-05-31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黔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以服务全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统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建设“五个新黔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日益丰富,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统战成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州统战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加大普法力度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和统战成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和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在全社会培育民事权利义务相统一观念,引导社会公众依照民法典规范自身行为。围绕《民法典》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带动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结合实施实体经济、乡村振兴、创新黔南、智慧黔南、绿色黔南、民族团结示范“六大引领工程”,大力宣传企业权益保护、特色产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邪禁毒、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将党内法规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7.深入学习宣传省州地方性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黔南州《自治条例》等省、州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党员干部职工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

  8.深入学习宣传统战领域法律法规。持续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对各级党委(党组)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州、县(市)党校(社会主义学院)教学计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课程,增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贵州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

  (二)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提升法治素养

  9.抓实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务会学法每年至少安排2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10.抓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11.抓实统战对象普法。围绕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法治宣传;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推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对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开展宪法和国家重要法律宣传。

  (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和统战对象思想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和统战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13.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创建模范机关、文明单位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和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022年,制定本级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4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实施,有序开展普法工作。2023年开展中期自查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开展自查、总结。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要求,做好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验收检查工作。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要求做好年度考核、中期评估与终期总结验收工作。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推进落实。按要求做好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

  (三)强化保障工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所需资金。引导统一战线各领域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规范和管理。

  中共黔南州委统战部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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