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瓮安县:用好用活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助推乡村振兴

作者:瓮安县委统战部 李镇庭 日期:2024-04-10

  今年,瓮安县以项目资金为支持,聚焦群众所期所盼,统筹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强化前期调研,保障项目精准实施。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村(居)申报、乡(镇、街道)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省市备案”入库程序,落实“三公示一公告”要求,谋划建立瓮安县2024年—2026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库。二是由县民宗部门联合县乡村振兴局深入镇村一线对项目库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调研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符合各族群众期盼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2024年,瓮安县共获得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5万元,安排项目3个。

  强化过程指导,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一是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对2024年拟实施的3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二是明确专人对2024年3个项目建设进度和报账情况进行周调度,切实做好项目实施、验收、管护等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跟踪,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动项目实施。

  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项目惠农见效。一是按照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进行资金分配,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项目资金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开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资金来源、建设内容等,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群众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的知晓率,强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瓮安县将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补齐生产发展短板,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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